同 心 县
教 育 局 文 件
同教发〔2014〕092号
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乡镇初级中学、县直中小学(园):
根据《同心县2014年度禁毒工作安排意见》﹙同禁毒委发〔2014〕15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不让毒品进校园”活动,推动我县中小学校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将《关于组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各校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工作方案
同心县教育局
2014年5月22日
关于组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建设
工 作 方 案
根据《同心县2014年度禁毒工作安排意见》﹙同禁毒委发﹝2014﹞15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不让毒品进校园”活动,推动我县中小学校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工作,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禁毒法》,以“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标准化建设为内容,深入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普及禁毒知识,提高广大师生抵御毒品侵袭的能力,实现“校园无毒品,学生不吸毒”的目标。充分发挥示范学校的主阵地作用,让防范毒品知识更加系统地进入学校、更加生动地进入课堂、更加有效地进入学生心中;牢牢守住学校这块净土,防止学生走入社会后沾染毒品,阻断吸毒群体的延伸。
二、目标任务
推动中小学校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标准化建设,在教育
系统首批创建15所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实现毒品预防教育内容进校园、进课堂。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毒品预防教育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推荐、评选、考核以及禁毒宣传效果评估、学生涉毒问责的工作机制。
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了加强对“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的建设,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县禁毒委有关文件精神,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禁建设“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丁 文 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马应才 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金 戈 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教育局副局长
陈连吉 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中心学校、乡镇初级中学、县直中小学(园)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文体股,具体负责教育系统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标准化建设、申报、管理工作。
四、建立示范学校内容及标准
(一)组织机构健全。明确学校主要领导为毒品预防教育第一责任人,成立由学校分管领导、综治副校长(属地公安派出所民警)、骨干教师、家长代表等组成的专门机构,负责毒品预防教育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检查督促等。
(二)学校领导小组部署禁毒教育工作,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专题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三)基础设施完善。开辟一间集图片展览、资料查阅于一体的禁毒教育展室或兼容禁毒教育的多用途展室,配置一套宣传禁毒知识、展示林则徐生平史迹的图板和一批毒品预防教育的纸质和数字图书、影像资料;设立校园禁毒宣传专栏;编写制作毒品预防教案和电脑演示课件;学生人手一册禁毒宣传教育读本或资料。
(四)教育工作落实。每200名学生配备一名毒品预防教育兼职教师;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制定教学计划,制度健全并付诸实施;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进行教学研讨或讲评,并进行工作总结;每学期开展一至两次全校性的禁毒主题活动。
(五)教育成效明显。开展毒品预防教育既要在形式上丰富多彩、学生喜闻乐见,更要注重内容上有针对性和科学性,确保学校师生100%接受毒品预防教育,无涉毒违法犯罪;组织入志愿者,在重要纪念日、寒暑假,深入开展禁毒宣传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网络。
五、工作安排
(一)2014年上半年配合县禁毒委在韦州中心学校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
(二)2014年下半年——2015年上半年推广试点工作做法,并采取自由申报和指定相结合的方式,选择15所学校,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县级试点工作,考核验收合格后,推选2所申报市级“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其余的授予县级“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
六、相关事项
(一)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县教育局、禁毒办将根据市级办法负责制订《同心县教育系统“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评定办法》。
(二)评定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的,均颁发统一规格的牌匾。
(三)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标准化建设试点在全县毒品重灾乡镇的学校中选择开展。
同心县教育局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