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 心 县
教 育 局 文 件
同教发〔2014〕037号
关于对全县中小学教师岗位履职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乡镇初级中学、县直中小学(园)、局属单位:
为扎实开展好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全县中小学教师岗位履职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4年3月4日至4月4日。
二、整治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特岗教师、支教教师。
三、整治内容
(一)本校在编教师(含特岗教师)、支教教师队伍现状。
主要内容:本校教师队伍编制情况,实有人员、特岗教师、交流教师、支教教师到岗及履职情况。
(二)本校中层以上干部基本情况。
主要内容:本校中层以上学校管理干部配备、到岗、分工履职情况;中层以上学校管理干部任课是否达标。
(三)本校在编不在岗教师基本情况。
主要内容:本校有无在编不在岗教师或雇人顶岗现象;是否按照《同心县教职工管理规定》严格考勤考核管理;有无以病假、事假等为借口,在外从事其他职业的。
(四)本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农村教师补贴实施情况。
主要内容:本校绩效工资发放是否合理;是否出台农村教师补贴发放办法;是否存在农村教师补贴人均发放的现象。
四、整治方式
本次全县中小学教师到岗履职情况专项整治采取自查和教育局集中督查相结合。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对中小学教师到岗履职情况进行专项整治是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教育系统存在的问题的一项具体行动,各校(园)一定要高度重视,尽快对本校(园)教师及中层以上干部履职情况、在编不在岗教师或雇人顶岗现象、教师绩效工资、农村教师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梳理进行及时整改,形成自查报告于2014年3月20日前以文件形式报教育局人事股。
(二)要落实责任。各校(园)要成立教师到岗履职情况自查工作小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教师在岗管理要真抓敢管,切实解决学校教职工管理不严、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坚决清理在编不在岗教师,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自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边查边改。教育局督察组将采取集中督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校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各校在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实,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三)要加强领导。教育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责任领导:马应才 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组 长:杨献艺
成 员:周 虹 马瑞贤 杨 挺 马玲芝
马 栋 顾有泓
同心县教育局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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