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 心 县 教 育 局
同教发﹝2014﹞70号
2014年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各中心学校、乡镇初级中学、县直中小学(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维护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保障师生安全及合法权益,根据县委办《关于深入推进平安同心的实施意见》和县综治委《2014年全县社会管理暨平安建设工作推进计划》(同综治委发〔2014〕13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扣全县综治工作目标,按照县综治委工作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力度,努力形成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落实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积极组织协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搞好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责任领导:丁文 牵头单位:教育局
协作单位:县综治委各相关成员单位
责任时限:2014年全年
(二)校园及周边地区文化市场环境。整治非法出版物、校园周边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重点整治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游戏机室、歌舞厅影响学生上晚自习问题。
责任领导:马 啸 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局
协作单位:教育局
责任时限:2014年全年
(三)学校及周边交通环境。县城学校上、下学交通拥挤现象严重;乡镇中小学仍然存在“三无”(无牌无证无照)车辆校外运载学生现象;严禁上、下学时校门口乱停乱放车辆,坚决打击非法运营车辆接送学生。
1.县城学校上、下学交通拥挤现象严重。
责任领导:吴泽贤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协作单位:教育局
责任时限:2014年全年
2.非法运营车辆接送学生。
责任领导:杨德林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协作单位:教育局
责任时限:2014年全年
(四)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火险隐患、落实“法制副校长”职责、经常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打架斗殴、性侵等易发性校园案件开展专题讲座。加大对侵害师生权益、破坏校园正常教学秩序、构成未成年人性侵以及涉恐案件等严重暴力案件的整治力度。强化对校园及周边管制刀具、危化物品的管理。落实对治安重点人员、高危人员尤其是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控责任。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责任领导:李治国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协作单位:教育局
责任时限:2014年全年
(五)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环境。重点整治学校及周边流动摊贩、食杂店(三无食品)、小餐桌、食品加工小作坊。
1.重点整治学校周边流动摊贩。
责任领导:杨玉明 牵头单位:县建环局
协作单位:教育局
责任时限:2014年全年
2.重点整治校园周边食杂店。
责任领导:海永波 牵头单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协作单位:教育局
责任时限:2014年全年
3.重点整治校园周边小餐桌、食品加工小作坊、校园及周边餐厅、学校用水、学校公共卫生。
责任领导:马汉俊 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协作单位:教育局、质监局、卫生监督所
责任时限:2014年全年
(六)重点整治校园周边危险水域的管理。在事故多发水域安排安全巡视员或监督管理员进行巡查。将学校周边和学生上下学路上的重点水域纳入管理,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发现险情、隐患要及时消除。要在学生上下学途径的所有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设置安全警示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要增添快速应急救援装备,开通应急救援电话。
责任领导:杨林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协作单位:教育局
责任时限:2014年全年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活动由县综治委牵头,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文广局、建环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质检局等部门配合,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对中小学、幼儿园进行集中整治。专项整治时间(2014年下旬—10月中旬)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
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丁 文 县教育局局长
白少清 县委政法委副秘书长、综治办主任、
成
员:
金
戈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教育局副局长
李治国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玉明 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德林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 林 县水务局局长
马 啸 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马汉俊 县卫生局副局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海永波 县工商局行政管理局局长
李成云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吴泽贤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金彩兰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预防安全事故工作机制。彻底清理校园及周边环境,以预防危害师生安全的违法行为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严格依法查处学校及周边治安隐患和热点、难点问题,形成有关部门具体抓,全社会共同抓的工作格局,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县教育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学校对本地学校及周边治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整治工作台帐。
(三)制定集中重点整治方案。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根据台帐,制定集中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重点,确定整治方法步骤和整治措施。
(四)真抓实干,密切配合,抓出成效。一是要按照工作要求,狠抓落实。要按照责任分工的方式根据台帐,实行学校及周边治安目标管理。对需要整治的问题,各部门要具体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实实在在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二是建立协调联席会议制。定期召开联席会,通报各职能部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统一思想,协调行动。三是执法及时联动制。当有关部门单独执法有困难时,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请求联合行动。各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不要推诿、扯皮,确保实效。四是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负责、工作不到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对于整治后又出现反复、久治不愈的问题,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实行挂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
(五)在建立整治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防止反弹。要坚持做到四个结合:突击抓与经常抓相结合;抓重点工作与抓基本工作相结合;教育部门抓与相关职能部门抓相结合。在整治行动中,各部门要严格依法执法,要讲究方法,文明执法。
(六)加强检查,严格考评。集中整治期间,县综治委将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整治项目的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促进整治行动的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