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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安排

2015年03月17日 09:31:04 来源:中心学校 访问量:283 作者:马建龙

各中心学校、乡镇初级中学、县直中小学(园):

2015年,根据县委办《关于深入推进平安同心的实施意见》和县综治委《2014年全县社会管理及平安建设工作推进计划》(同综治委〔201413号)文件要求,教育局紧扣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校园安全防范管理,健全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提升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水平,积极为青少年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现就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县综治委工作部署,以构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为总目标,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切实维护“校园平安、师生安宁”的教育环境,努力构建和谐教育,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谐发展。

二、主要措施和方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确保综治工作管理到位。

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及政教、后勤、工会等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校综合治理的具体工作,并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台帐。全县中小学开学工作会议上教育局与各校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年底将对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组织评估,通报公布。对因不重视该项工作而发生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进行严肃批评或给予必要的处分。

(二)形式多样,措施得力,确保综治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不懈地对师生进行道德修养教育、理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做到法制教育工作与德育工作相结合、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要通过抓典型、树新风、学先进等活动,促使学生逐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增强遵纪守法观念。

2、进一步加强校园秩序的管理。要认真贯彻《中小学校园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整顿和加强校园秩序的管理。要加强门卫制度,要求对校外人员进入学校要履行登记手续。要加强校内公共场所的管理;要加强和改进学生宿舍的管理;学生宿舍要有专门机构和人员管理;建立健全宿舍的值班、会客、携物、安全等管理制度。

3、切实加强学校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制度的建设。要健全学校的安保机构,加强安保工作队伍的建设,提高安保工作人员的素质,充分发挥他们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骨干作用。要建立健全学校的安全防范制度,加强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等的管理,要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保卫制度,严防盗窃、破坏案件和治安、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4、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会同政法、公安、工商等部门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做到校园周围无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学校无摆摊设点现象。

5、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稳定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建立预警和应急机制,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各校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工作,对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要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三)加强考核,督查到位,整体推进综治工作水平

综治工作列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范围,严格实行综治领导责任制、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主要领导对学校的综治工作负首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学校的综治工作,对综治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学校的综治工作负有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的责任。坚决防止发生在全县有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和群死群伤的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坚决防止发生集体越级上访事件,坚决杜绝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发生,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稳步向前发展。

 


             同心县教育局 

               2015316

编辑:马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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