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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跨省转学等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4年03月20日 11:43:43 访问量:439


关于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跨省转学等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在各地共同努力下,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学籍系统)已经在各省份部署完毕,学生信息入库工作也已基本完成,除对接省份外已实现全国联网,待学生核心数据与公安部身份证管理系统进行比对后,教育部即为学生配发全国统一的正式学籍号。在此之前为全国学籍系统联网试运行期,全国学籍系统已为未获得正式学籍号的学生分配了临时学籍号。使用正式或临时学籍号均可办理跨省转学等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跨省转学是学籍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学籍系统的核心功能,目前全国学籍系统已经能够满足该项业务需求。从2014年1月10日起,直接使用全国学籍系统的省份应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在学籍系统中开始办理跨省转学工作。具体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跨省转学操作方法》(见附件)进行。省内转学也应照此办理。

    二、使用自建系统和全国学籍系统对接的省份,要尽快完成跨省转学功能的对接,实现全国跨省转学操作。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实现全国跨省转学操作的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公开向社会作出说明并明确承诺的时间。

    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授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转学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第十四条规定“学生转学或者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籍转接”。因此,跨省转学的具体管理权限在省级及以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地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切实把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做好跨省转学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四、《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以及各省制订的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各类学籍变动均应纳入全国学籍系统进行管理。

附件: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3年12月30日

附件: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一、跨省转学流程

1.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

2.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9.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二、各级学籍管理员操作说明

1.转入学校操作

(1)转入学校发起申请

    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申请】,在右侧页面中,点击“申请”按钮,出现新的页面,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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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页面中输入转出省份、学生姓名、学籍号(无正式学籍号的输入临时学籍号或身份证件号)、转入年级、转入班级、转学理由等必填项,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2)转入学校核办

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后,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审核人员)点击【跨省转学审核】按钮,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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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入学校在右侧页面,选中学生,点击“审核”按钮即可。

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审核】,在右侧页面选择学生,点击“明细”,可看学生转学明细,如图:

如果学籍主管部门确认,则可点击“审核”按钮,在审核意见中选择“同意”;如果不同意,则选择“不同意”,并详细说明理由。转学流程终止。

3.转出学校核办

转出学校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审核】,选中学生,点击明细,则可查看学生转学明细,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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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转出学校同意,则点击“审核”按钮,在审核意见中选择“同意”;如果不同意,则选择“不同意”,并详细说明理由,转学流程终止。

4.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审核】,在右侧页面选择学生,点击“明细”,可看学生转学明细,如图:

如果学籍主管部门确认,则可点击“审核”按钮,在审核意见中选择“同意”;如果不同意,则选择“不同意”,并详细说明理由,转学流程终止。

5.转入学校调取档案

转入学校点击【跨省转学调档】,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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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学校选中四方核办已完成的学生,点击“调档”按钮,则调取学生电子档案到转入学校。

6.跨省转学查询

各级都可以在【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查询】中,查询管辖范围内学生的跨省转学情况,以转入学校为例,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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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中学生,点击明细,即可以查看学生的转学进展情况。

编辑:张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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