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乡镇初级中学、县直中小学(园)、局属单位:
为扎实开展好教育系统“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广泛开展“守纪律立德树人,讲规矩依法治教”主题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根据“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要求,教育系统围绕“十项纪律、四十条规矩”切实开展好活动各环节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
㈠严肃政治纪律。全体党员干部教师要讲大局、讲政治、讲学习,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严抓六条规矩:
⒈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⒉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⒊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对党委政府决策、教育局部署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⒋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影响教育形象的言论。
⒌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⒍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㈡严肃组织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教师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严抓四条规矩:
1、严禁“一言堂”、一人说了算。
2、严禁重点工作、重要事项不报告、不请示,自作主张。
3、严禁党务、政务不公开。
4、严禁党员不及时、不足额及不缴纳党费的行为。
㈢严肃财经纪律。 各单位(学校、幼儿园)要加强财务管理,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管理过程,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规范预算执行程序,坚持民主理财,集体监督的长效机制。加强收费管理,规范各项收费行为。
严抓四条规矩:
1.严禁招生、基建、设备采购暗箱操作。
2.严禁特权行为,不得对晋级晋职、选先评优和绩效工资等随意扩大自由裁量权。
3.严禁随意扩大支出范围和标准、虚列虚报支出。财务支出预算要自求收支平衡,不准随意扩大债务规模。
4.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严禁设立账外账,
严禁坐收坐支。
㈣严肃校长(园长)纪律。各校(幼儿园)严格落实“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的工作要求,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廉洁自律,依法治校。
严抓四条规矩:
1. 绝不允许奢移浪费。坚决杜绝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2. 绝不允许参与黄赌毒。坚决杜绝在工作期间及八小时之外打牌、酗酒,徇私舞弊。
3. 绝不允许搞“家长制”和“一言堂”, 坚决杜绝以权谋私。
4. 绝不允许选用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规定的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用书目录之外的教材。坚决杜绝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书籍和各类商品的行为,坚决杜绝乱办班、乱收费和利用节假日补课。
㈤严肃教师纪律。全体干部教师要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严抓四条规矩:
1.严禁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坚决杜绝参与赌博、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健康活动;不酒后驾车。
2.严禁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打击排斥后进学生;坚决杜绝讽刺、挖苦、歧视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严禁强制和变相引导学生购买教学辅助材料、书籍和各类商品;坚决杜绝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有偿辅导活动和校外培训机构兼课。
4.严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学钱物或参加谢师宴等。
㈥校园纪律:全体教职工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强化门卫管理和夜间巡查的力度,做到人防物防技防三到位,确保师生校园安全。
严抓四条规矩:
1.严禁全体教职工上班期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在上班期间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准到茶社、歌厅、洗浴场所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
2.严禁食堂炊事人员采购“三无”食品和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原料;坚决杜绝无证上岗和非食堂从业人员进入食堂操作间或原料库。
3.严禁外来人员未经登记随意进入校园。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㈦严肃重大事件报告纪律。各校(幼儿园)和局直单位要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应急快速反应机制,落实报告制度。
严抓三条规矩:
1. 严禁无人值班、值班脱岗、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
2.严禁公文处理不及时、程序不规范、通讯不畅通。
3.严禁重大、突发事件及群体性事件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和越级上报。
㈧严肃考勤纪律。各学校(幼儿园)和局直单位要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加强管理,严肃考勤纪律。
严抓三条规矩:
1.严禁上班期间随意迟到、提前下班、到岗不签到。
2.严禁会议缺勤、迟到、早退、到会不签到及不遵守会议纪律。
3.严禁自作主张越权批假、不履行请销假手续等违规行为。
㈨机关工作纪律。全系统党员干部教师要以“守纪律、讲规矩”为准绳,严格遵守机关管理规程,自觉做到树形象、重实效、讲业绩、作表率。
严抓四条规矩:
1.严禁吃拿卡要,不准以任何理由接受服务对象钱物。
2.严禁行为失范,不准参与服务对象提供的高消费娱乐、旅游、健身等活动。
3.严禁滥用职权,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政乱作为问题。
4.严禁工作懈怠、办事拖延、不作为、慢作为,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无故脱岗、离岗,以及佩戴耳机、玩游戏、看视频、玩手机、利用各类通讯工具闲聊和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㈩严肃廉政纪律。全系统党员干部教师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市县相关规定精神,依法行使权力,不任人唯亲,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务实为民。
严抓四条规矩:
1.严禁为违法经营充当“保护伞”,不准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
2.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向学校、其他单位索要财物,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严禁违规接待。局机关不得超标准接待,全县中小学(园)接待一律安排在校内食堂,严格控制标准。学校之间不得相互吃请,机关人员到学校工作一律在食堂就餐并付费。
4.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等事宜借机敛财、收受贿赂。
二、工作措施
㈠加强经常性督查。教育局将成立2015年整肃教育系统纪律作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四个督查组,由教育局“守纪律、讲规矩”四个督查组兼任。对“十项纪律四十条规矩”的执行情况,将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电话随访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开展督查。教育局“守纪律、讲规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并定期召开督查组工作会议。
㈡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工作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教育局设立纪律作风建设监督电话8022001,并向社会公布。
㈢建立通报制度。教育局将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含民办)的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定期与不定期通报督查情况。纪律作风建设情况将作为主要扣分因素计入年终学校综合目标考核和校长绩效考核。
中共同心县教育局委员会
同
心 县 教
育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