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饮食卫生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女工不能留长发,必须着工作服,戴口罩和帽子上岗,不准吸烟,上班时间不能随意交谈,不准穿拖鞋,不准用手直接接触食物。
二、确保厨具卫生。案板等炊事用品用前用后要一洗,三刷,三冲,四消毒,炊事机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所有餐具每日清洗消毒,否则,不准使用。
三、保持厨房、餐厅的卫生。厨房与加工间随冲洗,下班大冲洗,做到无污物、污水;厨房、餐厅的门窗每周抹洗一次;餐厅地面每次用餐后拖把拉一次;餐桌每次用餐后用洗洁精擦洗干净;消灭苍蝇、老鼠、螳螂;厨房、餐厅、加工间定期进行消毒。
四、不得购入腐烂、变质、有毒、过期等危害师生健康的食物,采购员严格把关;采购员违章购入后,验收员应拒绝验收;已购入并验收的食物,如在存放期内腐烂变质,厨师应拒绝加工。违者从严追究责任,并视情节予以处罚。
五、食物存放实行生熟食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食品与天然水隔离。食物清洗应做到无杂物,无藏物,无蛀虫。
六、已经加工未发完的饭菜,下顿一般不再使用。
七、建立食品卫生检验制度,经常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测、检查,切实把住杜绝食物中毒的最后一道关口。每餐各类食品成品在冰箱中留样48小时待查。
八、就餐人员应文明用餐,保持餐厅清洁卫生。非食堂工作人员严格进入工作间。
九、饮食卫生有学校专人具体负责,学校进行监督检查。